索 引 号 | 014416330/2017-04073 | 分 类 | 执法公示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7-09-05 |
文 号 | 泰质监质发[2017]131号 | 时 效 |
市局各处室办,各直属单位:
现将《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落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9月5日
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落实《加快推进信用泰州建设实施意见》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信用泰州”进程,助推“品质泰州”和“四个名城”建设,全面落实市政府《加快推进信用泰州建设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以“品质泰州”建设为主线,以贯彻《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为抓手,完善质量信用联动奖惩机制,推动质量信用信息综合联动应用,提升社会质量诚信意识。
二、工作目标
围绕“品质泰州”建设工作目标,到2020年,企业质量诚信自律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产品质量信誉和竞争力明显提升,质量诚信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质量诚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质监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的全过程。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现“阳光行政”,增加政务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等工作规范,强化制度的严肃性、系统性,形成以制度推进工作开展、以制度保障措施落实、以制度规范市场运行的质量诚信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全市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健全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细化认定标准,动态维护“红黑名单”信息,并依法依规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发布行为。
(二)完善质量诚信系统信息。完善工业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归集工业企业的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及不良信息。对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质量信用信息,按照规定时间和格式要求及时电子数据交换,实现部门内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探索工业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系统和市级信用系统平台的信息交换应用。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嵌入到行政审批、评优评先等流程中,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依据日常监管记录和共享平台质量信用记录对本监管领域企业质量信用进行分级分类,采取激励、预警、惩戒、淘汰等不同措施实行分类监管,将质量信用与生产许可、监督抽查、强制性认证、执法打假等日常监管和服务有机结合,不断提高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水平和效能。
(三)强化红黑名单结果运用。实行质量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按照鼓励诚信、扶优限劣的原则,在行政许可、评先评奖、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银行授信、上市融资、资金政策、信用担保、通关便利、社会宣传等方面,优先支持获得政府质量奖、名牌产品、驰着名商标、质量管理先进等质量荣誉的质量诚信企业,对存在不良行为企业严格限制或审慎审核。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方式或减少检查频次。将有严重质量失信企业及严重质量不合格产品纳入“黑名单”,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并在日常监管中提高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对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失信行为的曝光作用,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和曝光,综合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加大惩治力度。
(四)加强质量诚信信息公开。引导企业主动发布综合信用承诺或产品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开展产品服务标准等自我声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企业争做诚信模范的良好氛围。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加大对纳入诚信典型“红名单”的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在行业内广泛开展质量诚信宣言、公约等自律活动,建立企业质量失信举报制度,抵制行业不正之风,营造行业诚信氛围。推动有关行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掌握分析本行业企业诚信动态,加强沟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质量安全信息披露工作,适时发布行业质量信用预警信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推进质量诚信文化建设。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加强城市质量精神宣传,树立社会群众质量意识,畅通质量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加强质量诚信社会舆论监督。以“3.15”、“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树立质量诚信标杆、宣传质量诚信企业;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公布和曝光严重质量失信企业和重大质量问题产品,鼓励质量诚信、惩治质量失信,营造“诚实守信、以质取胜”的良好质量诚信社会氛围。以“质量讲坛”和“质量诚信承诺”等活动为载体,加大质量诚信文化宣传和教育,引导企业树立质量诚信意识、实施质量强企战略。结合首席质量官制度,在大型骨干企业及各级质量奖获奖企业、品牌获牌企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开展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作配合。加强部门间工作联系,做好质量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发布,强化质量诚信宣传和引导,培育质量信用服务市场,合力推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二)严格信息报送。各部门要根据质量信用信息、“双公示”等工作要求,按时、完整、准确、规范的归集、报送信用数据,构建行之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
(三)加强督查考评。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已纳入省市质量强省、质量强市绩效考核体系。各地要加强协调、督查、考评,以推进质量诚信建设不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