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2440259/2018-04351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国检局 | 发文日期 | 2018-02-23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2017年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郭丹,电话:0523-80302610;)。
一、概述
2017年,泰州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江苏检验检疫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对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泰州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在法定范围、时限内发布政府信息,建立依申请公开的程序,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印发了《泰州检验检疫局外网网站管理办法》和《泰州检验检疫局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修订了《泰州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栏目责任分解表》,对信息公开责任部门,任务完成时间进行了规定,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公开内容建设保障。
(三)建立完善信息公开服务载体
2017年,我局坚持以检验检疫门户网站为主平台,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切实将泰州检验检疫系统门户网站打造成为检验检疫信息公开的载体、检验检疫通告发布的平台、企业公民在线办事的工具以及接受网络民众监督的窗口。
(四)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规定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由我局各信息拥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按照《泰州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履行保密审批手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54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95条,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250余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介绍信息
包括:我局机构概况、机构职能、内设科室、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主要领导的简介、工作分工等内容,共计2条。
2.通知公告信息
包括:我局2017年发布的行政通知和公告等信息,共计65条。
3.政策文件信息
包括:我局2017年发布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实施细则等内容,共计25条。
4.统计信息
包括:我局2017年发布的统计数据以及相关解读说明等内容,共计12条。
5.计划公报信息
包括:我局发布的长期发展规划,2017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进展情况等内容,共计3条。
6.人事信息
包括:2017年我局干部选拔信息、主要领导任免公示公告等信息内容,共计1条。
7.财务信息
包括:本机构2017年“三公”经费运行情况、收费目录清单及依据文件等信息,共计19条。
8.新闻报道
包括:我局主要工作会议报道、领导活动、政务工作的进展和总结性信息等内容,以及本地区检验检疫领域要闻、社会热点及焦点事件报道,共计295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除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外,我局还通过报检大厅的宣传栏、触摸屏、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泰州日报》、《中国国门时报》、《江苏经济报》、中国经济网、新华网等主流新闻媒体对外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1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涉及商业秘密等不予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7年,我局未产生上述费用。
(二)减免情况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2017年,我局未发生上述费用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办事指南上,政策解读类信息更新数量明显偏少;二是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虽然各部门、各单位均指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基本为兼职人员,平时工作任务繁重,使得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2018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国务院、总局、省局、市政府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梳理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做好行政权力、产品质量监管信息、质检执法信息、财政资金信息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满足群众的需要。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