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4/2018-04423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8-02-27 |
文 号 | 时 效 |
本年报由泰州市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人:朱鸿宇,联系电话:86883975,传真: 86896211,邮箱:tzsl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泰州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务公开工作舆情回应等有关制度,不断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泰州市建设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总负责人局长胡正平,分管负责人蔡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办公室合并办公,办公室副主任朱鸿宇担任联络员,联系电话86883975,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内容方面,我局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资金信息、民生公益、人事信息等。行政权力公开共公布各项行政权力及流程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泰州水利网、泰州政府网站上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目录》、《指南》和信息内容,并接受搜索和下载;设立“信息公开动态” 栏目,及时公布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
三、重要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2017年,我局累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55件,办结55件,按时办结率100%,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信息在泰州水利门户网站行政审批专栏即时公布。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了审批流程,将审批清单、办理运行流程、设定依据、申报材料等要素依法在泰州行政权力网站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及时公开。
(二)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加强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省预决算公开统一要求将2016年市级部门决算、2017年
市级部门预算、省级财政民生类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在加强“三公”信息公开方面,认真落实市“三公经费”公开要求,对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经费进行详细公开。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建立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系统,实行电子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均在泰州市水利局门户网站“招投标”专栏公开,按有关规定,对达到招标限额的采购项目,采购过程和结果及时上网公开。2017年公开招投标信息200余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网上申请。
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1件。圆满完成了年度办理任务,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五、咨询、投诉情况
我局2017年度市长信箱共接受市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建议共20余件。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17年度访问量达4万人次,其中访问量最大的是“招标信息”、“行政权力公开”栏目。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2018年,我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同时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提供保障。
七、说明与附表
现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泰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申诉、情况统计如下:
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动态信息数 | 条 | 56 |
新增的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2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4 |
申请总数 | 条 | 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4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