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建工〔2018〕19号
各市(区)建管局、医药高新区住建局,农业开发区建设局,市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安生〔2018〕9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区)结合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春节后复工检查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安生〔2018〕93号.pdf
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