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66/2018-05349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粮食局 | 发文日期 | 2018-04-28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粮食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安全生产无事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卞赋章同志,对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胡志鸿同志,对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党委办公室、市粮食局海陵分局、永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系兴化市粮食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陈文炉同志,负责财务处、人事处、苏中粮食购储中心(泰州国家粮食储备库、国泰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系姜堰区粮食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谢雪锋同志,负责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处、粮食流通执法支队、粮油质量监测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系靖江市粮食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李勇同志,牵头负责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业务工作,负责办公室、调控处、产业发展处、军粮供应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系泰兴市粮食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戴道友同志,协助负责监督检查处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系高港区粮食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工作任务
1.落实定期部署制度。要在部署年度业务工作的同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及时组织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等工作。
2.落实定期督查考核制度。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对出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积极协调,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要进行提示、告诫或问责。对出现“一票否决”情形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3.落实定期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4.落实应急处置制度。分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做好善后工作,并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市局领导安全生产挂钩联系制度。挂钩领导要经常深入联系单位,定期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指导督促联系单位深入、全面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始终把企业安全生产作为全部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督促企业做到“五个到位”,即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基础管理到位、救援措施到位,夯实安全生产根基。
3.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对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要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职责落实。
泰州市粮食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