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2/2018-07958 | 分 类 | 部门工作计划 劳动、人事、监察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8-05-09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关于印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泰人社办〔2018〕5号
本局各处室、单位:
现将《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2018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助推人社事业健康发展。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事办会程序,按照《泰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泰政办发〔2018〕54号)有关要求,明确责任,确保“五公开”落实到位。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二、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按照要求及时、主动公开社会保险领域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及时公布社保领域脱贫攻坚优惠政策措施,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情况,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三、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围绕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发布各项就业创业政策,通过接受权威媒体采访、专项就业服务活动集中宣传、撰写发布政务信息等,解读就业政策,发布就业数据,分析就业形势,总结就业成效,回应热点问题。重点宣传就业创业帮扶举措和就业扶贫优惠政策,扩大公众知晓面,帮助政策受惠对象用好用足政策。做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
四、推进劳动关系信息公开
主动向社会公开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政策措施,适时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等。
五、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对我局牵头制发的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注意提高解读的科学性、针对性、通俗性。相关政策解读材料应于文件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发布。
六、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编制“不见面审批(服务)”办事指南,推进不见面办事流程标准化,提高“不见面审批”的办结率,对于必须到现场办的审批(服务)事项,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推广,打通信息壁垒,推进证照信息共享共用、证明材料后台核验,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材料在线查验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