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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35/2019-04266 分 类 部门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事管局 发文日期 2019-01-09
        文 号 有 效 性
        关于印发2018年度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9 14:58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局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局《2018年度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17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18469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18467号)和《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绩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制定我局2018年度考评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 建立局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封新华任组长,局领导王平、王如铭、潘智民、秦金平、吉锦忠、刘小东、张红保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王平同志牵头。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瑞泰国资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处。

        2. 各处室(单位)、支部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布置考评具体工作。

        二、考评范围和对象

        局各处室(单位)全体人员,局系统全体党员。

        三、考评内容

        1. 各处室(单位)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情况(企业单位包括经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

        2. 个人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以工作绩效、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点内容,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

        3. 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争创“四个合格”党员“月晒季度年考”制度落实等),党风廉政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先锋岗创争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评类别和要求

        考评类别:优秀等次、先进处室(单位)、先进工作者、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党员先锋岗(集体和个人)。

        具体要求:

             1.“优秀等次”考评

        适用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原则上从全员日常绩效考核优秀等次人选中产生。由局考评组根据工作目标考核、内部管理考核、工作满意度测评等情况,按照分层次评定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定。优秀等次考评总比例按单位总人数的12%把握。

             2.“先进处室(单位)”考评

        由局考评组根据局工作目标考核、内部管理考核、工作满意度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先进比例控制在处室(单位)总数的15%左右。

             3.“先进工作者”考评

        各处室(单位)根据个人绩效考评情况,按照所在处室(单位)总人数的15%推荐,推荐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可按1人推荐。对部分岗位与编制不一致人员的考评,由用人单位向编制所在单位提出考评意见,被推荐为先进的,由编制所在单位在规定比例内统筹把握。

            4. 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以及“党员先锋岗”(集体岗和个人岗)考评

        (1) 局机关党委组织召开支部书记会,总结交流支部工作,民主推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根据推荐情况由局考评组综合评定,先进比例各控制在支部总数和党务工作者人数的15%左右。

        (2) 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开展总结交流和民主评议,推荐优秀党员、党员先锋岗,先进比例控制在支部党员人数的10%左右。

        在考评推优工作中,局2018年度十佳青年岗位能手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一述两评”活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公务员局的要求,今年在年度考核中对满意度考评继续采取一述两评的考评办法,即被考评人述职,领导点评,群众测评。

        (1) “一述两评”的对象。局机关公务员(包括行政附属和参公人员),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2) “一述两评”的形式。采用先分组述职和点评,后集中测评的办法。由局分管领导组织分管处室(单位)负责同志述职并进行点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须口头述职(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其他人员书面述职。局主要领导对局全面工作进行点评。

        (3) 述职、点评具体安排:

        (4)局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集中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 请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2019115日前报局主要领导审阅。

        2. 各处室(单位)参照《2018年度评先评优名额分配表》(附件1),填写《2018年度评先评优推荐表》(附件2),于2019111日前完成上报。评先评优的推荐结果由考评办汇总审核后,报局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 “优秀”等次、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党员先锋岗(个人岗)不重复推荐。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要求,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 机关事业人员按要求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事业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于2019116日前完成,交局组织人事处备案存档。相关表单可到泰州机关事务管理群文件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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