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98/2018-09925 | 分 类 | 部门文件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告 |
发布机构 | 市行政审批局 | 发文日期 | 2018-10-08 |
文 号 | 泰行审发〔2018〕36号 | 时 效 |
局机关各处室,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将《泰州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应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10月8日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生态环境
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圆满完成《泰州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全面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二、组织机构
成立泰州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国平
副组长:张辉
成员:冯小娟 、蒋先文、缪德骏、谷峰、卢小峰、刘萍、王明俊、肖峰、常国兵、陈檚、徐芸、舒莲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投资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张辉同志兼任,徐芸同志为联络员。
三、具体任务与责任分解
1.制定生态环保工作具体措施,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教和引导,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本部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全市政务服务系统的环保意识。(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投资管理处)
2.推动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在本部门贯彻落实。以“3550”改革为目标,构建投资管理、规划审查、工程许可等投资建设领域内部协调运作机制,实施流程再造,全面落实并联审批服务。(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投资管理处、规划审查处、工程许可处、联动服务处)
3.严格项目环评准入。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宏观管控,落实规划环评、排污许可证等与项目环评制度联动的管理要求,协同环保部门加大环评违法惩戒力度,坚决遏制“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环评质量管理,强化环评文件技术复核。(责任处室:投资管理处)
4.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联网报送系统 。建立网上审批数据资源库,整合集成建设项目环评、验收、危废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系统,构建“一站式”办事平台。建立行政审批部门、环保执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深化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现环评、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督、绿色金融等政策联动。(责任处室:公共服务处)
5.继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现公共资源中心平台、泰州市总量预算管理系统、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监管平台的有效衔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实现良好的环保效益。(责任处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6.深化“走进园区、服务项目”活动,加大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组团式”服务和集成服务力度。对列入省、市重大项目库的项目超前服务、主动介入,密切跟踪项目进展,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建立重大项目协同推进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共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工作合力。(责任处室:联动服务处、投资管理处)。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