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19-05386 | 分 类 | 政策文件解读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19-04-02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为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加强我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泰州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到2019年底,实现个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管理和使用机制,完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机制。完成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个人信用记录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个人信用记录全覆盖,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机制稳定运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发挥实效,使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二、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有哪些主要任务?
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需要落实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个人诚信教育,加快推进个人信用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规范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
三、加强个人诚信教育有哪些重点工作?
主要包括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抓好重点人群诚信教育、全面加强校园诚信教育、积极推介诚信典型。
四、加快推进个人信用记录建设有哪些重点工作?
主要包括推动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重点领域个人信用记录等工作。
五、重点领域包括哪些领域?
重点领域涉及到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涉税中介服务、统计调查等领域。
六、重点人群包括哪些?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税务师、会计师、审计师、导游等等。
七、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有哪些重点?
要注重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加强隐私保护、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八、规范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包括哪些工作?
主要包括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推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积极开展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等方面。
九、对信用优良的个人有哪些优惠政策?
信用状况良好的个人,市和各市(区)人民政府及部门在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生活服务、评先评优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鼓励社会各方对信用良好的市民和市级以上守信个人典型提供在公共交通、房屋租赁、看病医疗、旅游住宿、图书借阅、景点门票、个人信贷等方面的优惠。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信用产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深化银税合作,为守信个人提供“税e融”“诚e融”等金融信用产品服务。探索更多应用场景,在更多领域推广应用个人信用评价结果。
十、对失信个人有没有惩戒措施?
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在日常监督检查、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投资融资、政策扶持、考核表彰、高消费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限制被招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被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在对失信法人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将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鼓励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严重失信记录,推送至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