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市长史立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泰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泰州市标准化条例(草案)》《泰州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等。
为加快市区一体化发展、完善市区空间布局,我市拟对部分行政区划实行调整。会议指出,行政区划调整是一项牵涉面广、敏感度高的工作,要依法、稳妥实施好。要严格履行程序,争取区划调整方案早日获批;要重视社会稳定,制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做好充足准备,确保方案获批后能够有序平稳落实到位。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泰州市标准化条例(草案)》。会议指出,以立法的形式规范和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既是创新,也是现实需要,要尽快修改完善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进一步促进我市标准化活动,推动泰州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关通知精神,我市将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整治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列入省化工“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园区(集中区)。会议指出,化工产业是泰州的支柱产业、主导产业,又是安全环保问题易发频发的领域,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全力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对照任务、对照时限,加大力度、抓紧推进,实施差异化、精准化治理措施,加快淘汰不符合标准的化工企业,持续推进化工企业改造升级和化工园区提档升级,实现绿色安全高水平的发展。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泰州市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会议指出,残疾儿童是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政府和社会的特别关心。要充分发挥好政策的兜底作用,切实加强康复救助工作,提高供给能力和质量水平,让更多的残疾儿童享受到良好的照护。各相关部门要立足工作职能,多站在残疾人群体的角度考虑问题,统筹推进、补齐短板,让他们的生活更加便利,更好地感受到全社会的温暖。
会议还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提请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十佳服务地方发展单位)”负责人记二等功奖励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