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6904331/2020-00454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工业、交通 公报 |
发布机构 | 市海事局 | 发文日期 | 2020-02-17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一、总体情况
一是持续完善制度机制。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实时关注泰州政府信息公开QQ群相关动态信息,认真研读上级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并做好相关内容上报。
二是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做到“违法行为在网上公开,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公开执法流程,规定办结时限,推行电子政务,依法办理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按照江苏海事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检查事项,建立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实施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2019年度,我局在泰州海事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通过“泰州海事”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通过窗口公示栏等其它方式公开信息93条。
三是创新拓宽公开渠道。我局建立了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通过微信平台推送图文并茂的信息,增加信息的可读性。畅通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渠道,加大对优秀政务信息的报送力度。泰州海事局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通过微信、微博等新传播媒介宣传,有效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渠道,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权威发布。2019年,我局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在线访谈2次。
四是有效落实督查整改。积极开展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改工作,扎实提升泰州海事局门户网站建设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排查网站栏目和链接,确保栏目及时得到更新、无错误链接、无错误内容,完善内部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内部信息发布职责,着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平台。同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执法程序,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检查事项,建立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实施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 | 减1 | 2157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2 | 0 | 3042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 | 0 | 2325 | |
行政强制 | 7 | 0 | 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要求理解不够彻底、深入,对需要公开的信息种类和内容掌握不够全面,导致信息公开水平和程度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二)相关的改进措施。一是坚持依法公开、公正透明、重点突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一律公开。二是充分听取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保障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三是继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开拓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官方微信等新兴媒介,及时发布公众关注的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