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60/2021-00266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卫计、体育、妇女儿童,体育 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15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泰州市体育局根据2019年5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规定编制,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州市体育局办公室(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68号,邮编:225300,电话:86833026,传真:86833017,电子邮箱:tztyj@164.com)。
一年来,市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体育工作的实际和特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始终将便民利民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文包括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2020年工作打算及有关意见建议。
泰州市体育局充分发挥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全市体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市体育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22余条,原创图文信息189篇,财务年度预决算公报信息2条,维护专栏3个。
创新推动教育宣传舆论主阵地不断出优出新。2020年,“泰州e体育”公众号累计推送微信380余条,原创内容2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1 | -71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1 | 0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66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体育局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加强政务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公众期盼和发展形势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积极性欠缺,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个别依申请公开答复处理不规范。
2021年我局将围绕全市体育工作重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和改进:
1.制度化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登记、统计、监督检查等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对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内容保障、运营维护等工作。
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确保答复文书要素齐全、内容规范合法。
3.规范化管理方面。网站优化改版后,加强业务处室信息报送培训,完善本网站的民意征集栏目更新,提高报送市政府网站的有效信息量。完善目录资源挂接情况,及时更新共享开放数据,及时处理数据申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提高认识,强化服务理念,以群众满意为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和带动全市体育管理工作向着规范化和科学化方向发展。
2、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