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7/2021-20471 | 分 类 | 民政业务 民政、扶贫、减灾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29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泰名复〔2021〕33号
江苏鸿立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开发项目地名的报告》收悉。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将姜堰区淮海西路南侧、人民北路西侧、马厂东路北侧、锦都国际花园东侧规划建设的居民区命名为悦澜湾花园。悦澜湾花园,由专名“悦澜湾”和通名“花园”组成。
请在开发使用过程中,以批复名称从事各项活动;请严格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标准地名标志。
特此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