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4/2022-22232 | 分 类 | 部门人事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05 |
文 号 | 泰政水〔2022〕1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水利(务)局,海陵分局,局各处室(单位):
经研究,现将部分局领导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印华健:分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机关作风建设、老干部和财务审计工作,协助分管人事管理工作。联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财审处)。
张根民: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和河长制工作。
其他工作分工暂时不变。
泰州市水利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