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7/2022-21703 | 分 类 | 社会组织管理信息 民政、扶贫、减灾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30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泰民复〔2022〕3号
江苏圣典(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泰州市典滴援公益服务中心注册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请示》和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泰州市典滴援公益服务中心注册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泰州市司法局。
中心登记注册后,要积极开展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把爱心传递给更多的人,为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全力打造“爱心城市•美丽泰州”城市新形象作出积极贡献。中心应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按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重大事项提前报告,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中心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印章样式、银行账号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此复。
泰州市民政局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