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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38/2022-25894 分 类 机构设置 科技、教育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2-11-03
        文 号 有 效 性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2-11-03 17:29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一)办公室。组织拟订年度工作要点、月度工作计划。负责起草工作总结、机关管理制度等综合性文稿。负责局办公会议会务工作。负责接待、会务、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机要、保密、资产以及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办公大楼的运营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应急用车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科技宣传计划和信息考核。负责信息化工作以及全市科技信息组织网络建设、科技宣传、新闻报道工作。统筹局各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编制科技创新工作简报、科技大事记、科技年鉴等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科技创新调研等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督查督办。牵头落实建议提案办理相关工作。

          (二)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以及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市(区)、创新型乡镇建设等工作。组织拟订科技发展政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科技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科研经费使用监督管理。负责依法行政、科技体制改革、科技评估管理、科技统计、考核、科学普及、软科学研究等工作。

          (三)科技资源配置处。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统筹管理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制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各专项年度计划。负责本级科技部门财务、审计、经费预决算和绩效管理。牵头负责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市委、市政府科技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督促检查、汇总上报。

          (四)高新技术处。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编制和组织实施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统筹推进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培育争创工作。承担科技产业园等业务指导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推动科技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承担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相关工作。

          (五)科技成果与服务业处。拟订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产业技术创新、科技知识产权创造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负责科技服务业、科技成果登记、评价、保密、推广等技术市场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规定,负责国家、省科技奖励的组织推荐工作。负责科技社团、科技行业协会等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六)农村社会发展处。组织拟订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农业科技载体以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负责农业(农村)科技培训及农业科技企业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科技乡村振兴工作,推动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负责农业、基础研究和社会发展等相关计划的实施与管理。负责涉及资源环境、生态经济、医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等科技工作。

          (七)科研机构处(行政许可处)。组织拟订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计划的实施与管理。负责推进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各类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负责科研技术装备、实验动物管理等工作。承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审核,负责自然科学研究机构设置的资质审核工作。

          (八)科技合作与外国专家处(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组织拟订推动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大院大所对接等重大科技活动的计划安排及组织实施,推进产学研合作、国际科技合作。协调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承办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有关团组、国际科技会议的组织、报批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的规划、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项目。负责外国人来我市工作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并限时办结。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外国人来我市工作、外国高端人才资质管理和服务保障。

          (九)组织人事处。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局党组会议会务工作以及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并联系对接纪检监察组。负责机关绩效管理、机关创先争优。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出国(境)人员政审等工作。牵头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及道德讲堂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市委部署的主题教育活动。

          (十)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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