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3/2022-26690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12-13 |
文 号 | 泰乡振〔2022〕12号 | 有 效 性 |
市各挂钩帮促部门(单位):
按照《2022年度市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实施方案》(泰考发[2022]1号)的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富民强村帮促考核工作,现就考核资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富民强村帮促工作考核资料的情况说明
1.投入帮促资金的情况:帮促责任部门(单位)提供经济薄弱村(重点帮促村)或所在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出具的收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面请经济薄弱村(重点帮促村)盖章证明帮促资金已到账),帮扶资金截止12月20号到账的视为有效。
2.帮扶发展经营性项目和帮办实事的情况:帮扶发展经营性项目填报经济薄弱村(重点帮促村)帮促项目登记表(附件1),帮办实事项目提供项目简介及照片。
3.落实消费帮促措施情况:有职工食堂的单位填报2022年度市级机关(单位)食堂运营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采购发票复印件;工会福利采购情况请填报2022年度市级单位部门福利采购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采购发票复印件及清单。
4.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情况:驻泰银行机构根据《2022年度驻泰银行机构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考核实施办法》(泰金发[2022]26号)要求填报驻泰银行机构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情况统计表(表4)并报送相关佐证资料。
二、关于资料的报送要求
各挂钩帮促部门(单位)请于12月23日前将相关佐证资料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扶贫开发处(207室)。联系人:丁万勇,电话:86886163。
附件:1.经济薄弱村(重点帮促村)帮促项目登记表
2.2022年度市级机关(单位)食堂运营情况统计表
3.2022年度市级单位部门福利采购情况统计表
4.驻泰银行机构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情况统计表
泰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