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63/2022-21808 | 分 类 | 部门人事 人事工作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16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中共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经研究决定:
方晓春同志晋升为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
刘胜民同志任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兴化市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聘),免去其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戴南分局局长职务;
王太富同志任兴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中共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