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4/2022-22234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18 |
文 号 | 泰政水〔2022〕31号 | 有 效 性 |
局各处室(单位),海陵分局:
近期,省内外多地先后出现新冠肺炎聚集性病例,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和局部暴发态势,输入风险持续加大,防控形势空前严峻复杂。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护广大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做好离泰返泰人员管理
减少跨区域流动,非必要不离泰,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所有涉疫城市。特殊情况需要离泰的必须严格履行报备审批手续。所有离泰返泰人员,应在抵泰前或抵泰后立即(12小时内)向局办公室和所在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处室(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按规定做好每日环境消杀工作。保洁、保安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局基建处、水建处分别加强对全市水利在建工程、城市水利在建工程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严格落实建设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坚持做到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去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原则上不组织线下规模性会议及各类活动。
四、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坚持“防疫三件套”(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六还要”(口罩还要继续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共餐还要公勺和公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尽快接种疫苗,早接种、早保护。
五、严格办公区域及公共场所防控
1.所有进入办公区域的来访、办事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出示行程码、苏康码,由传达室保安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并经登记后,方可到相关处室办理公务。
2.办公室负责安排保洁人员对办公楼每日2次大范围消毒,具体时间为7:30、13:30。重点加强电梯间、卫生间以及楼梯扶手、门把手、水龙头、电梯开关等公共接触部位的消毒。传达室保安对收寄包裹信件及时消毒。
3.各处室(单位)自行对个人办公桌面以及电脑键盘、鼠标、电话机等物品进行消毒。
4.办公楼公共空间保持开窗通风。各办公室应保持开窗通风,每小时通风时间不少于10分钟。
5.公务用车每日消毒一次,执行公务后必须消毒一次。
6.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各类餐具必须经过消毒处理方可使用。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前,严格做好内外包装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食堂适当延长供餐时间,建议干部职工错峰用餐。
7.各相关处室(单位)加强出租出借场所(重点涉及物流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指导。
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作用
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带动亲友、邻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体党员要主动向常住社区报到,参与基层防疫工作。各处室(单位)将所属党员参与社区防疫工作情况报局办公室备案。
七、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泰州市水利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