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864/2022-22485 | 分 类 | 医疗保障 社会保障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29 |
文 号 | 泰医保发〔2022〕20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医疗保障局,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1年版)》(20220325)新增乙类药品“昆明山海棠片”。经研究,医保个人自付比例为职工10%、居民10%,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实行。
附件: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1年版)(20220325)新增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标准表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9日
附件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1年版)(20220325)新增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标准表
序号 | 通用名 | 职工 | 居民 | 离休 | 二乙 | 工伤 | 生育 |
1 | 昆明山海棠片 | 10% | 10%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