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2/2022-23297 | 分 类 | 稳岗就业 劳动、人事、监察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23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5月中旬,全市启动稳岗返还发放工作,首批为9274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7098.67万元,惠及参保职工16.8万人。预计全市5月底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达1.4亿元。
为让纾困政策红利尽快直达市场主体,助力企业恢复发展,今年我市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返还比例调至最高。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最高比例90%返还。返还范围调至最大。继续将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全部纳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范围。经办程序调至最简。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返还至其社会保险费缴纳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