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67/2022-23506 | 分 类 | 食品安全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监管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31 |
文 号 | 有 效 性 |
2022年4月,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45家食品经营单位(个人)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品流通37家、餐饮单位8家)。品种涉及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1大类食品共26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7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情况如下:
一、海陵区一城一味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泉州七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轧夹心饼干(葱香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泰州市海陵区润轩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普宁市承美食品厂生产的冰糖金桔,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高港区财记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江都区德文食品加工厂生产麻油大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州市食品检验院。
四、医药高新区邢良餐饮店自行消毒的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州市食品检验院。
五、海陵区一城一味食品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州市食品检验院。
六、高港区财记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州市食品检验院。
七、高港区财记生鲜超市销售的青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州市食品检验院。
八、泰州世纪联华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精选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州市食品检验院。
九、高港区张记农产品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州市食品检验院。
十、高港区品味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一、高港区品味生鲜超市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州市食品检验院。
十二、高港区华斯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州市食品检验院。
十三、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文峰超市加盟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州市食品检验院。
上述抽检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附件:1.2022年4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2.2022年4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泰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