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30/2022-23714 | 分 类 | 市政府办文件 电子政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2-06-13 |
文 号 | 泰政传发〔2022〕3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泰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泰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功能,有效助力“强富美高”新泰州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全面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形成机制,优化目录编制、意见征集、目录确定、动态管理等工作流程。
2.巩固政府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
3.结合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力争2022年底前市政府及其部门率先完成,各市(区)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及其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积极探索建立本地、本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4.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方式公开,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5.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二、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推进政务公开
6.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等重点工作,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工作。
7.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主体责任。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重要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差异、惠民利企举措及享受条件、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等实质内容,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做好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跟踪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及时予以解答。
8.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依法、及时、公开、透明发布本地疫情信息、防控举措、“健康码”赋转码规则等。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确保信息准确、口径一致。规范发布流调信息,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抓好公共卫生科普工作,提高公众健康意识。
9.推动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围绕改善政务服务推进政务公开
10.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建设完善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办好12345热线百科,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水生态环境、水旱灾害防御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鼓励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多种形式予以解答。丰富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渠道,让企业和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对服务进行评价反馈。
11.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重点围绕产业园区内厂房、仓储类项目审批,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12.加大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及时公开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积极引导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13.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积极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各级政府部门要整合力量资源,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进园区等活动。
14.强化就业稳岗政策宣讲推送工作,精准推送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
四、围绕优化工作效能推进政务公开
15.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地方和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按要求推进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调整,做到栏目开设重点突出、分类合理,并设置详细的导航页面,提升专栏实用性和便捷性。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落实好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指引,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16.2022年底前,全市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严格市政府域名及其IP规范工作,对新开设、永久下线或需要更换域名的政府网站按程序实行逐级审批。
17.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积极运用政府信息公开联合会商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法制审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
18.各市(区)、泰州医药高新区要根据国务院主管部门新印发的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继续更新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深化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的融合。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涉及的市级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9.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推动办事服务“快递式”公开。各市(区)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20.市和各市(区)、泰州医药高新区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和省有关部门配套文件,重点督促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确保衔接有序、落实到位。
21.各地各部门利用市级平台对照开展数据共享开放,全年新增开放数据不少于2000万条。优先推动民生等重点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在城市建设、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方面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
五、围绕强化组织保障推进政务公开
22.各市(区)、泰州医药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工作重心下沉,加大指导协调力度,主动帮助基层单位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在单位内部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和督促推动各业务处室(科室)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鼓励部门内部建立政务公开“牵头人”工作机制。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23.各地各部门要选优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保持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基本稳定,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备。各市(区)、泰州医药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每年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
24.优化政务公开考核机制,以减轻基层负担、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日常比重为原则,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和优秀创新案例评选,通过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对全市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
25.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除接受国家、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外,我市各级政府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
26.本工作要点印发后,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发布本地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将本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