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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43/2022-24652 分 类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7-21
        文 号 泰农办〔2022〕37号 有 效 性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8-05 17:42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有关处室(单位):

        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7月20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有效应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动态更新企业名录主体库3868个,动态调整执法人员信息库78个,入库执法人员达510人。

        全市共制订双随机抽查计划65个,较往年减少39%;实施了73项任务,较往年减少43%;抽查主体数387家,较往年减少34%;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5次,较往年减少31%。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印发《2022年度泰州市农业农村局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泰农﹝2022﹞5号),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项目、抽查内容、比例频次等内容;建立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探索实施跨区域联合抽查;实施严格监管加强抽查结果运用,抽查情况及抽查结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同级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增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二)明确 “双随机”抽查监管规范。实施综合检查,避免多头检查;明确重点监管事项、专项监管事项、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规范检查方式、频次、层级,明确事前准备、实施检查、行程结果、结果公示、抽查总结等相关要求,落实责任部门,进一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积极探索审慎监管。明确对潜在风险很大、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审慎严格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对有关情况的分析研判,做到既大力支持新经济发展,又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

        三、存在问题

        (一)专项执法活动未与“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存在重复监管问题。

        (二)未全面制订双随机抽查计划,抽查计划覆盖率低,抽查工作随意性大,抽查主体数偏少,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有待增加。

        (三)结果回填不及时。

        四、整改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要统筹考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和调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工作计划、抽查指引等,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要防止检查频次过多、任意检查,防止增加企业负担和自身廉政风险。

        (二)管好用好“两库”。要逐步完善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应用,加强检查对象名录库和行政许可数据对接,及时掌握企业变动情况,动态管理;要以检查人员名录库动态管理为抓手,摸清队伍家底,并通过业务培训、标注管理等方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三)严格落实“一公开”要求。要在规定时限内,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抽查结果等内容,在政务系统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为开展信用监管、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创造条件,以公开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四)积极推进部门联合检查。要积极配合其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在履行各自检查、执法程序基础上,协作开展联合抽查,准确定性处理。通过执法检查适度整合,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监管方式,获得企业主体认可和支持,实现联合监管的综合效应。

         

        附件:2022年度农业农村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情况统计表

        泰农办〔2022〕37号.doc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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