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67/2022-24301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市场监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22 |
文 号 | 泰市监办发〔2022〕70号 | 有 效 性 |
市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持续优化部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发展的过硬成果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一、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
1.加强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信息公开。促进消费潜力释放、助力保市场主体,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从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助企纾困、创新赋能方面出发,加大对“不见面审批”、“一证多址”、检验检测、质量攻关、标准引领、计量测试、认可认证、品牌打造、专利申报、知识产权保护等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2.加强支持保障民生安全的信息公开。加强特种设备、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安全监管情况的主动公开,保障民生安全。加大对食品安全“阳光”系列、“祥泰”系列创建等公开力度,打造安全、健康、绿色、阳光的消费秩序。
3.加强行政处罚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对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两反”执法的相关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公示,发挥以案释法作用,营造公开透明、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加强对行业价费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4.加强深化财政预决算的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认真做好单位财政预决算和“三公”信息上传和发布工作。严格落实财政部门有关直达资金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做好惠民惠企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开,对社会公众反映的情况及时回应、及时整改。
二、夯实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基础
1.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仪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印发泄密风险。
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依法做好各类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精确发布政策信息和服务指南。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
3.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对政策文件尤其是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重要政策文件开展解读,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
4.加强载体建设,实施政策“一键查”。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市场监管“政策一键查”智慧检索功能,让企业通过关键字检索,对相关政策、法规、咨询事项“一键掌握”。
三、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保障
1.组织保障。各处室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依法履职,根据工作要点逐项推动落实。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统筹协调作用,运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能,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业务培训。尽可能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增强推进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加强督查。结合市政府办对政务公开的考核要求,根据职责定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予以调整。优化政务公开评估,及时总结先进做法,积极推荐政务公开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