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22-26729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其他 函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2-09-08 |
文 号 | 泰发改函〔2022〕189号 | 有 效 性 |
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请求批准泰企通服务平台升级及运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工信函〔2022〕7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优化“惠企政策直达”功能,加大公共数据利用,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泰企通服务平台升级及运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类型:政务信息化项目。
三、政策相符性。项目建设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四、项目已列入2022年度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并已组织过专家评审,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五、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
1.手机端全面优化。包括UI界面界面优化,建设“听-配-查-问”一体化政策直达服务体系,建设以“泰智贷”为主的融资直达服务体系,企业码与“场所码”实现数据互通。
2.门户端打造“智改数转”服务平台。包括建设泰州市智改数转服务商池、专家池、金融池,泰州智改数转领导驾驶舱,构建智慧工信1.0系统等;
3.泰企通疫情防控系统阶段性升级。包括升级“通行码”,建设“标识+物流”的入泰货车闭环管理系统等。
六、项目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安排。
八、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标采购工作。
九、信息资源共享。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请按照《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发〔2017〕133号)文件精神,做好与市大数据管理局的衔接工作,按有关要求将数据资源及时归集实现共享。
十、密码管理。请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评估。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技术方案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的基本信息。项目建成后半年内,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会同我委、市大数据管理局组织竣工验收,不能按期申请验收的,应当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本文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