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98/2023-00052 | 分 类 | 政策文件解读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行政审批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06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为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市行政审批局研究起草了《泰州市行政审批超时默认制试点(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工作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起草情况
审批时限漫长、办事效率不高、审批手续繁多一直是企业的痛点和群众的槽点,也是提升审批服务效率的重点。为此,市委市政府在《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2022)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推行超时默认制,市委朱立凡书记在市委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聚力做优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以流程再造推动审批提速,探索承诺时限内未办结事项“超时默认制”。按照市领导的要求,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起草了《工作方案(初稿)》,并征求各市(区)和相关实施部门意见。10月初,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考虑到全面推开有一定难度,决定先在亿元以上产业项目进行试点。10月底,对工作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11条,采纳有效意见3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浩专题听取情况汇报,并提出了明确要求。最终形成《工作方案》(送审稿),通过合法性审查,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大众意见。12月13日经政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
二、主要特点
超时默认制,是指审批事项实施部门在超时默认审批时限内未能办结,视为该部门默认审批事项通过审批,并进入下一个审批流程,下一个审批事项的实施部门不得以缺少前置条件为由拒收,因超时默认审批产生的责任后果由超时默认的部门负责。对于已超时默认的事项,实施部门应当在超时默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通过的意见。
具体来说,有3个方面的主要特点:
一是对标全省最优。亿元以上产业项目涉及四个审批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25个审批事项,7个实施部门。所有审批事项均比照全省承诺时限最短地区,整个审批流程从原来的43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提速30%,比如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全省最短地区是常州5个工作日,我们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审批时限提速50%,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全省最短地区是扬州5个工作日,我们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审批时限提速60%,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全省最短地区是无锡,我们从原来的8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审批时限提速7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全省最短地区是徐州,从原来的9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审批时限提速78%。应该说有的审批事项时限压缩幅度较大,给今后的工作会造成很大压力,但这项工作得到了所有实施部门的大力支持,充分体现了勇于争先、主动作为的精神状态。
二是着力完善机制。全市所有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必须通过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统一申请和办理。建立健全帮办代办机制,加快推进综合办事窗口全覆盖,由市、市(区)行政审批局牵头,会同相关实施部门共同组建帮办代办服务“专班”,对全市所有亿元以上产业项目靠前服务,确保每个项目至少两名帮办代办专员全过程服务。《行政许可法》明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我们对补正材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审批事项,要求相关实施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并指导申请人完成材料补正,其余审批事项均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三是坚持自我加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听证、公示和专家评审等事项不纳入审批计时,但往往这些环节延误了项目推进的时间,因此,我们针对专家评审环节,制定专门的计时规则,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或审批事项,要求市相关实施部门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市、市(区)实施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或审批事项,原来没有时间限制,这次明确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关于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总体要求,包括导语、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导语部分强调了目的意义。工作目标部分主要提出了全力打造时间最短、环节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政务环境,助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目标定位。工作原则部分主要强调了三个“坚持”(坚持试点先行、坚持上下联动、坚持提升效能)。
第二部分明确内容定义,包括主要内容、审批时限和计时规则。主要内容部分强调了超时默认制的定义,并说明了超时默认的三种情况。审批时限部分主要对涉及的25个审批事项确定了超时默认审批时限。计时规则部分明确了全市所有亿元以上产业项目申请和办理的统一路径、审批计时的起点和终点以及纳入审批计时的特殊环节。
第三部分主要是重点举措。一是建立帮办代办机制。二是建立亮灯预警机制。三是建立督查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