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89/2023-15586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16 |
文 号 | 泰城管发〔2023〕3号 | 有 效 性 |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2023年我局将以“学习二十大、为民办实事”为主线,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现将局道德讲堂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典型示范引导城管人见贤思齐,用实践养成引导城管人择仁处善,用优秀文化引导城管人自强厚德,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形式,大力倡导节俭养德、敬业友善、爱党爱国、诚实守信,推动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不断开创城管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为核心,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节俭养德、敬业友善、爱党爱国、诚实守信建设,以倡导诚信服务、规范服务、文明服务、高效服务为主要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道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系统化的责任体系。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组织力量到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各自职能,制定方案,分工负责,扎实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走进讲堂,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积极追求高尚精神境界和道德情操。
(二)注重活动实效,形成规范化的活动阵地。按照计划安排,今年我局将举办4次道德讲堂活动。为形成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局系统的活动采取轮流承办的形式,一季度数字化城管中心承办,二季度执法支队、渣土处联合承办,三季度环卫处承办,四季度局机关、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承办。局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着眼中心任务,将“道德讲堂”建设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寻找道德建设与教育实践活动的结合点,搭建机关到基层自上而下、上下一体的“道德讲堂”活动平台,切实推进“道德讲堂”建设。
(三)注重培养典型,建立经常化的宣传机制。广泛报道“道德讲堂”建设的先进做法,充分展示系统内的亮点品牌和道德模范风采。根据各单位近几年获得的先进集体、个人荣誉和新涌现的平凡而感人的事迹,注意发现、搜集、整理本单位道德模范事迹,通过各类载体,宣传感人故事,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四)规范台账报送,制作精品化的台帐资料。每次活动结束后,承办单位须将举办的“道德讲堂”活动全程活动场景照片(提供10张左右)、主持词、讲稿等台帐资料原件报送局机关党委,电子版一并报送。联系人:卞春年,联系电话:86999394,电子邮箱:286741806@qq.com。局机关党委将相关资料整理后报送市文明办,市文明办将在泰州文明网开设网页进行展示。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