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6/2020-16362 | 分 类 | 部门文件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25 |
文 号 | 泰文广旅发〔2020〕87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海陵区、高港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市非遗保护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非遗保护工作队伍和传承能力建设,提高政策执行能力、保护传承工作水平,推进和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举办2020年全市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培训班。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至12月4日(星期五)培训。12月3日上午9时前到泰州市锦泰宾馆大堂报到,4日午餐后返程。
二、培训地点
泰州市锦泰宾馆(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
三、参加人员
各市(区)局非遗保护工作分管副局长、职能科室、非遗保护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市非遗专家库成员;国家级及部分省、市、市(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参加2020年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的传承人原则上不再安排);部分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相关负责人;市局职能处室、市非遗保护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
邀请省内专家围绕非遗保护传承传播工作进行辅导授课。主要包括:
1、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解读;
2、中国传统造物文化创新新路径;
3、非遗人的自我营销;
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应用与传播;
5、蓝印花布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经验交流。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市(区)局、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市直相关单位做好参培人员推荐报名工作,统一协调组织参培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加强安全工作;
2、请市非遗保护中心做好市非遗专家库成员参培联络报名工作;
3、请各市(区)局、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市直相关单位及时填报参培人员报名表回执,并明确1名领队,于11月30日上午下班前通过邮件报送至市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