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3/2022-26442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18 |
文 号 | 泰农经〔2022〕8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深化“泰惠农·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活动,着力破解农业设施“产权不清”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抵押难”等问题,8月31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泰州中支和泰州银保监分局,出台了《泰州市农业设施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办法(试行)》,并于11月11日,在靖江市举行了“泰州市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启动仪式”。各市(区)要学习借鉴靖江市马桥镇试点经验做法,尽快启动农业设施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强化对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认识
1.开展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是落实上级政策的必然要求。加快农村改革步伐,始终是促进农村发展,激发农村活力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近年来,中央、部省连续出台一系列金融支农惠农政策,明确要求“大力开展保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养殖设施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打通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堵点”。开展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创新举措,各市(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农村改革重点,深入推动金融支农工作。
2.开展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化“泰惠农·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活动的具体举措。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泰惠农·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政银保企对接活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支农资金190亿元。相关做法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获得农业农村部、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今年,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全市农村改革重点,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农活动走向深入,让惠农政策更接地气,更好地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难”问题。
3.开展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是建立农业设施所有权抵押制度的迫切需要。我市有约1.5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投入大量资金,建成钢架大棚、冷库、烘干房等生产配套设施。但由于缺乏明晰产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守着资产,却融不了资。开展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为农业设施赋予财产权能,对于有效激活农村生产要素,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拓宽农业融资渠道,满足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需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这既是落实市委、市政府“致力民生、聚力转型”工作要求的创新举措,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
二、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确保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实效
1.全面摸清农业设施底数。一要明确登记范围。将直接用于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纳入农业设施产权登记颁证范围,按照“政府引导、主体自愿”原则,动员广大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确权。二要健全工作台账。自下而上摸清设施主体数量、性质、融资意愿等,健全农业设施基础台账,确保做到资料全、底数清、数据实。三要认真摸底调查。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当好“联络员”,调动乡镇、金融机构等力量,把调查摸底工作下沉到田间地头、深入到千家万户,做到应登尽登,一户不落。
2.规范核发所有权证程序。一是要快启动。按照《泰州市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学习借鉴马桥镇经验做法,全面梳理确权登记颁证所需清单,一次性收齐必要材料,提高办证效率。二是要严规范。坚持“自愿申请、严格审查、据实登记、设施与用地一致”的原则,按照“农业设施所有权人提出申请、村级公示、乡镇街道初核、市(区)复核”的程序有序推进。三是要有路线图。今年,各地要完成本辖区的农业设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台账资料,颁出第一批证书;明年一季度,要完成辖区内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年上半年,要组织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已确权登记颁证的农业设施完成评估、授信。
3.组织金融供需对接工作。一是估价要准确。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尽快对农业设施逐一进行资产评估,依据投资额和市场行情作出科学、准确合理的估价。二是产品要创新。为了让农业设施所有权证书真正发挥作用,金融机构要开发出专属贷款产品,提高融资额度,降低融资成本,减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压力。三是授信要及时。要会同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等部门,常态化开展供需对接活动,确保符合条件的农业设施“能确权”、所有权证“能抵押”。
三、积极主动,加强配合,努力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1.高效统筹推进。靖江市马桥镇推动红色党建与金融支农互促互进,共同发展,思路新、举措实、有特色。希望各地充分借鉴,把党建引领和金融服务有机结合,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金融服务优势。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业设施所有权能,定期会商,充分授信,让广大农业设施所有权人能够充分享受到惠农融资措施的便利。
2.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金融服务团”、印制“明白纸”、开展培训等多种形式,做好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政策解读和宣讲,做到政策解读“全覆盖”、宣传广度“全覆盖”、主体培训“全覆盖”。
3.注重部门联动。做好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要整合工作力量,各尽其职,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泰惠农·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联席会议的作用,定期研究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做到计划共商、活动共谋、信息共享、成果共用。
请各市(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确权登记颁证进展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经管处。联系人:林锐,联系电话:86886160,邮箱:392023554@qq.com。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