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3/2022-22008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工业、交通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21 |
文 号 | 泰交办〔2022〕1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高港分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海陵区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决策部署,强化统筹意识和系统观念,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交通运输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市(区)交通运输局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张新民,分管高港分局、医药高新区分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孔元,联系海陵区交通建设服务中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进华,联系靖江市交通运输局;
局党组成员、市铁路办副主任丁永巍,联系泰兴市交通运输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成峰,联系兴化市交通运输局;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海,联系姜堰区交通运输局。
各挂钩联系领导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对所挂钩联系单位进行调研,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面掌握各地工作情况,切实找准和努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二是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传达省、市最新要求,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服务力度,推动各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各项工作部署。三是要加强督查问效,围绕全市交通运输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着重督查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是否到位、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是否有力有效、目标任务是否如期完成,确保交通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