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89/2022-22278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21 |
文 号 | 泰城管发〔2022〕20号 | 有 效 性 |
海陵区城管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还将迎来共青团建团10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城管青年“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市城管局决定开展“青春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各单位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工作实践中做出显着成绩的优秀青年人物,尤其是在市容管理、环卫保洁、执法整治、志愿服务、创新创优等重点领域表现突出的青年人物。
二、推荐标准
1.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 在青年群体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口碑和信誉,对青年有积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3.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本职岗位为泰州城管事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并得到认可;
4. 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或获评往届“青春之星”的人员不参与本次评选。
三、推荐步骤
1. 推荐申报。各单位对照推荐标准,广泛筛选年龄段内的工作人员,填写推荐表并盖章。机关各处室原则上推荐1名,各直属事业单位、海陵区城管局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名。
2. 评选确定。局团委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征询人事处、机关党委意见后,确定最终人选。
3. 表彰宣传。按照评选结果对“青春之星”进行表彰,宣传报道先进事迹,并作为团市委“五四”表彰推荐人选。
四、有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青年人物评选作为青年思想引领工作的重点内容,坚持面向基层、自下而上的原则,着力推荐基层一线青年,在充分了解先进事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
2. 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要确保事迹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严格杜绝编造和夸大的情形,确保推荐质量。
3. 认真报送材料。申报人要认真如实填写推荐表(附件),纸质材料须在4月1日前报局团委,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联系人:王冬仓,联系电话:86999394,电子邮箱:154364119@qq.com。
附件:2022年市城管局“青春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21日
附件
2022年市城管局“青春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2寸 照片 | ||||
政治 面貌 | 文化 程度 | 联系 电话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先
进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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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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