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2/2018-10533 | 分 类 | 政策文件解读 劳动、人事、监察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8-11-16 |
文 号 | 时 效 |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泰政发〔2018〕166号)精神,激发海外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国家、省和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近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泰州市海外人才“智汇凤城”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以及申报程序等解读如下:
问:《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国内创新创业环境的不断优化,海外人才呈加速来华趋势。他们或掌握国外先进技术,或拥有先进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经验,特别是其中的部分高层次领军人才,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国际规则,有前沿的科研成果和优质的项目资源,已成为各地竞相争夺的对象。为加快吸引海外人才来泰创新创业,形成更具竞争力的政策优势,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我们在广泛调研、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办法》,并全面征求了社会各方意见,经过数次反复讨论修改最终正式出台《实施办法》。
问:《实施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实施办法》分为五章,共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支持对象和条件、对用人单位引进海外人才的奖补、针对海外人才(项目)的资助、对海外人才载体建设的奖励、对海外人才中介机构和海智工作基地的奖补、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服务等。其中,对列入国家、省高端专家项目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配套资助;获批设立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并实质运行的,最高可给予100万元奖励;获批设立引智示范推广基地(单位)并实质运行的,最高可给予20万元奖励;获批设立外国专家工作室并实质运行的,最高可给予5万元奖励。
问:《实施办法》的特色亮点有哪些?
答:一是政策开放度高。本着“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理念,结合泰州实际,政策支持对象包括外国专家、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外国高技能人才。审核认定中,既考虑人才学历、职称等通用标准,又将人才海外工作经历、项目的技术水平、“急需紧缺”的技能等要素统筹考虑,对从国(境)外引进从事专业技术、经营管理、科学研究、技术合作等工作的外国专家突破年龄、学历等限制,保证人才政策的开放程度和评价标准的科学性。二是政策覆盖面广。《实施办法》不仅对来泰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在人才奖励、创业支持等方面给出了政策“组合拳”,而且针对企事业单位当前最关心、最迫切需要帮助和扶持的问题提出了系统、精准的扶持措施。针对项目、载体建设的资助力度从市级、省级到国家级层层叠加,区分度高;在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方面进一步提档升级,为人才在居留、医疗、交通、社保、购房、子女入学等多个领域提供绿色通道。三是政策注重市场导向。政策特别注重市场化导向,加大对用人单位引进海外人才的奖补力度,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引才、自主培育人才,鼓励用人单位开展海外招才引智活动,建设海智工作基地,同时调动海外人才中介机构的积极性。
问:《实施办法》中的有关政策如何兑现?
答:用人单位按照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申报公告要求,提交奖补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问:“智汇凤城”计划申报的受理单位地址以及联系电话是什么?
答: 受理单位地址:泰州市南园新村33号708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和国际合作处);联系电话:0523—86886311、86606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