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2/2019-05629 | 分 类 | 部门工作计划 劳动、人事、监察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23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劳动关系工作要点的通知
泰人社函〔2019〕19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19年全市劳动关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7日
2019年全市劳动关系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劳动关系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全市人社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围绕泰州市“打造江苏高质量发展中部支点城市”的战略定位,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劳动关系领域主要矛盾,不断完善协商协调机制,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分配制度,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注重培育典型,强化舆论引导
1.稳步推进创建。继续深入推进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修订并完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健全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激励约束举措,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评估报备制度,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2.培育试验园区。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积极推进“持续创建、定期表彰”机制。积极推广和谐劳动关系之家、劳动关系观察员等制度,加大不同层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园区培育力度。在抓好泰兴经济开发区、泰兴虹桥工业园区省级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综合试验区、示范区的基础上,力争再培育1-2家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园区。
3.宣传示范典型。为适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常态,努力挖掘一批在省内甚至在全国都过得硬、叫得响、具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大力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工作经验和先进事迹。
二、稳推薪酬改革,合理调控工资
4.强化工资宏观调控。做好企业薪酬入户调查工作,完成企业薪酬调查分析报告。适时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下发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一线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
5.深化国企薪酬改革。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开展市管企业薪酬调查统计,做好市管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测算和审核兑现结果备案报告工作。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研究制发贯彻落实措施,建立健全企业工资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机制,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的收入分配关系。
6.构建欠薪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工资支付分级预警预测机制,进一步推进工资保障金、农民工工资“一卡通”和政府设立的工资备付金制度,确保企业职工特别农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
三、推进集体协商,注重质效提升
7.实施春秋季要约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集体协商“春季集中要约”行动暨指导工作室建设推进会精神,配合市总工会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推进会,发布我市2019年集体协商“春季要约”和“秋季要约”行动计划,积极研究集体协商热点难点问题。
8积极探索新业态行业协商。加强协商主体建设,拓展行业协商领域,逐步将行业(区域)集体协商向知识密集型产业、新兴行业拓展,推动更多具备条件的行业建立本地行业集体协商制度。
9. 不断提升集体协商质效。全面推广《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规范》市级标准,深化集体协商质效提升行动。开展集体协商星级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选树10家星级示范企业、5家星级集体协商示范行业,并建设一批示范性集体协商指导工作室。
四、高效监测预警,着力风险防控
10.关注热点。围绕当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农民工工资欠薪等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和分析,尽力解决劳动关系中出现的遗留问题、倾向性问题,保障权益,维护稳定。
11.动态监测。充分发挥全市300多名劳动关系观察员作用,在不同地域、不同产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运行动态监测点,随时收集、动态掌握企业人工成本、劳动报酬、人员流动等变化情况,及时掌控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的各类矛盾。
12.撰写报告。健全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制度,进一步发挥劳动关系观察员作用,建立重点企业和行业定点联系制度,加强对劳动关系领导矛盾问题的摸排调查和监测分析,定期撰写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五、开展派遣年检,注重规范引导
13.严格开展年检。通过抽查、实地调查等方式,对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企业开展2018年度经营情况核验,严控年检关,规范并清理一批不正常经营、长期不经营、违法经营的劳务派遣企业,并将核验情况及时汇总。
14.积极开展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开展劳务派遣用工情况专项检查。对于劳务派遣用工超过10%、“三性”岗位不规范、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克扣拖欠工资以及无资质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创新服务举措,助力企业减负
15.强化能力建设。邀请劳动法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对劳动关系观察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全面轮训。对企业新任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开展劳动关系基础知识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组织劳动关系协调员赴省参加培训,提高从业资格证考试通过率。
16.着力为企解难。坚持协调劳动关系服务工作下沉,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着力为企业“减负”。组织有关部门“向企业送管理”,为企业免费开展用工现场指导,根据企业的用工问题开出“疾病诊断处方”,实行“一企一单”,帮助企业强化管理,提质增效降成本。
17.着力指导监管。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工作,优化规范集体合同、企业规模裁员“见面一次性或不见面”制度。针对化解过剩产能、分类施策处置“僵尸企业”等影响劳动关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社会热点问题,实施重点动态监管,形成工作预案,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
附件:2019年劳动关系工作计划安排表
2019年劳动关系工作计划安排表
工作任务 | 工 作 措 施 | 工作进度 |
维权维稳 服务活动 | 制定2019年全市劳动关系工作要点。 | 3月 |
举办政策业务培训活动。 | 6-9月 | |
组织人员参加省举办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培训考试。 | 4季度 | |
集中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 | 5-6月 | |
指导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 全 年 | |
集体合同 落实措施 |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春季集中要约、应约”行动。 | 3月 |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秋季集中要约、应约”行动。 | 9月 | |
对全市集体合同签订、履约、审查情况实施检查。 | 11月 | |
对未依法开展集体协商的已建工会及50人以上企业发放集体协商建议函。 | 全 年 | |
在劳务派遣职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和行业推行集体合同制度。 | 下半年 | |
开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观摩活动。 | 全年 | |
工资宏观 调控工作 | 草拟《泰州市深化市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2季度 |
做好企业薪酬入户调查工作。 | 3-8月 | |
对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 上半年 | |
下发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 下半年 | |
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 | ||
根据省政府文件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 ||
和谐劳动 关系创建 | 修订《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 | 上半年 |
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政策培训。 | 下半年 | |
认真总结推广创建工作先进事迹。 | 全 年 | |
组织省级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区、示范区督查。 | 全年 | |
培育国家级、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 | 全 年 | |
劳动关系 形势分析 | 每季度抽样调查不少于50家企业,完成分析报告。 | 每季度 |
劳务派遣 监督管理 | 开展劳务派遣许可经营资格年检工作。 | 上半年 |
对劳务派遣企业进行一次政策培训。 | ||
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开展劳务派遣专项行动,查处违法行为。 | 2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