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98/2020-16447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行政审批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30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落实泰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履行公开职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领导班子和处室(中心)工作职责予以明确,形成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积极参与配合的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丰富平台载体,拓宽公开渠道。通过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和“泰州政务服务”、“泰州12345”微信公众号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公开方式,及时公布重大决策、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工作动态等权威信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受众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大幅提高群众对审批业务各项工作和政策的知晓率。截至当前,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新闻类信息282条、各类通知公告291条,泰州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14条。
(三)依法依规操作,积极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规定及国家、省、市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指导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网站发布审核制度的相关要求,凡是发布到网站上的信息,均履行三级审核手续,做到统一平台、统一审核和统一发布,保证我局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2 | 645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1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7 | 1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我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数量有限、力量薄弱,且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
(二)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没有从事关本局对外形象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高度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明显不够。
(三)信息更新稍显滞后。工作主动性和公开信息更新速度不够及时,存在上级强调时努力抓一抓的错误倾向。
下一步,将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抓好重点环节及关键部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抓点带面,抓出成效;加强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正确把握政策解读节奏和力度,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的有机融合,不断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