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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67/2022-26306 分 类 食品安全 市场监管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11-25
        文 号 有 效 性
        泰州市市场监管局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1-25 17:14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近期,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93家食品企业(个人)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涉及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8大类食品共33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7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现将不合格样品情况公示如下:

        一、姜堰区九喜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黄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恩诺沙星,μg/kg║1.01×10³║≤100)。

        二、海陵区万象茗茶商行销售的浓香毛尖绿茶(分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乙酰甲胺磷,mg/kg║0.47║≤0.05)。

        三、姜堰区佰嘉购购物中心销售的生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吡虫啉,mg/kg║4.0║≤0.5)。

        四、兴化市阿尔迪生鲜果蔬超市销售的散称手指年糕,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g/kg║0.293║不得使用)。

        五、兴化市阿尔迪生鲜果蔬超市销售的散称年糕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g/kg║0.312║不得使用)。

        六、兴化市建勇生鲜超市销售的重庆年糕,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g/kg║0.210║不得使用)。

        七、兴化市陈巧豆制品经营部销售的凉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g/kg║0.511║不得使用)。

        八、兴化市马爱琴豆制品经营部销售的凉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g/kg║0.471║不得使用)。

        九、兴化市马爱琴豆制品经营部销售的安丰豆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g/kg║0.152║不得使用)。

        十、兴化市陆培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安丰豆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g/kg║0.109║不得使用)。

        十一、泰兴市纳海百货超市销售的香葱梳打(饼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75║≤0.25)。

        十二、泰兴市纳海百货超市销售的纯奶盐梳打(饼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81║≤0.25)。

        十三、泰兴市怡易购百货超市销售的海蜇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g/kg║0.122║≤0.075)。

        十四、海陵区膳石娘餐饮店加工自制的油炸花生米,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黄曲霉毒素B₁,μg/kg║139║≤20)。

        十五、姜堰区泰润餐饮店消毒的消毒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肠菌群,/50cm²║检出║不得检出)。

        十六、兴化市苏乡兰亭餐饮店消毒的消毒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肠菌群,/50cm²║检出║不得检出)。

        十七、兴化逆水流烤肉店消毒的消毒筷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肠菌群,/50cm²║检出║不得检出)。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附件: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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