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3/2022-23885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28 |
文 号 | 泰农办〔2022〕32号 | 有 效 性 |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安委会各专委会: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防汛防台任务依然艰巨。目前,我市正处于主汛期,已经进入梅雨季节,各地各专委会要高度重视汛期农业生产安全工作,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农业防灾减灾措施,确保全市农业生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汛期高温闷热,强降水、持续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极端天气频发、多发,对在田农作物、蔬菜大棚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作业渔船、执法船艇构成威胁,加之又进入台风季节,农业生产安全形势严峻。各地各专委会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树牢底线思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组织领导,增强防灾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落实防灾减灾措施,为夺取全年农业丰收争取主动权。
二、强化隐患排查
各地要聚集本地区农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迅速组织重点单位、生产基地、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隐患排查,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各专委会要加强督促指导,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督查抽查。要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形成工作台账。种植业重点检查农田排灌系统和设施大棚等安全隐患。畜牧业重点检查畜禽棚舍等养殖设施安全隐患排除情况。渔业重点检查养殖池塘、堤坝、进排水渠道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除及渔船救生设备、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渔船防汛制度、渔船应急避险安全进港落实、渔船伏季休渔情况、渔政船艇维修情况等。
三、及时发布预警
各地各专委会要切实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沟通,密切关注农情、雨情、水情、旱情和台风发展变化,强化会商研判和预测预警,组织专家制订防灾减灾措施与救灾指导意见,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及时传递到基层一线、到生产主体。
四、落实关键措施
各地各专委会要针对农业生产实际,落细落实各项防灾减灾关键措施。种植业生产上,要及时清沟理墒、疏通沟系,雨后及时排除积水,加固设施大棚骨架,防止大风刮损,加强雨后肥水管理,增施恢复肥、转化肥及生长调节剂,促进作物恢复。畜禽养殖上,认真排查养殖场户圈舍及水电气设施等安全隐患,及时疏通排水系统,修缮加固圈舍设施,加强圈舍及环境的清洁消毒,严格落实生物安全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渔业生产上,认真排查养殖塘口坡损及水电设施等安全隐患,及时塘埂加固,做好增氧、投饵及进排水设施维护,防止养殖对象因暴雨、闷热、气压低等因素出现缺氧死亡,强化投入品管理,注意防范疫病发生。渔船管理上,全面排查整治内河渔船消防等安全隐患,加强执法船艇进出港管理,遇台风暴雨天气及时返港避险,必要时人员撤离上岸。
五、强化应急处置
各地各专委会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严肃值班纪律,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妥善处置并上报情况。灾害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机关干部和农技人员深入一线,及时调查受灾情况,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最大限度减少因灾损失。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