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7/2020-04723 | 分 类 | 政策文件解读 法制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15 |
文 号 | 时 效 |
一、化工重点监测点的定义是什么?
化工重点监测点(以下简称监测点),是指位于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之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产品高端、安全环保风险可控、规模总量大、经济效益突出,按照省认定标准认定的化工生产企业。
二、制定《泰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苏化治〔2019〕5号)。
三、化工重点监测点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1.企业申请:申请监测点认定的企业提交相关材料。
2.属地审查:各市(区)化治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企业报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后,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化治办。
3.市级审核:市化治办牵头组织市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及行业专家,组织对各市(区)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综合审核意见,并形成拟认定监测点名单。
4.公示:市化治办将拟认定监测点名单通过市工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化治办将拟认定的监测点名单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报省化治办备案。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29号)